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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刘晓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7-12-01
关于刘晓明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
各中心、办、部,相关单位:
根据党委发[2005]22号文件第六条第八款规定,经研究,兹聘任:
刘晓明同志为饮食服务中心副主任(副科,试用期一年)。
黄进同志为综合办公室副主任(副科,试用期一年)。
二○○六年三月二十一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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