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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 聘 启 事
宿州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由于工作需要,拟招聘以下临时用工:
一、饮食服务中心(东区)73人
1.食堂管理人员1名,工资待遇500元/月。
2.驾驶员1名,工资待遇600元/月。
3.微机操作员2名,工资待遇400元/月。
4.卫生保洁员11名,工资待遇400元/月。
5.锅炉工3名,工资待遇800元/月。
6.一级厨工25名,工资待遇400元/月。二级厨工22名,工资待遇450元/月。三级厨工8名,工资待遇600元/月。一、二、三级厨工绩效工资月平均200—300元。
二、公寓管理中心38人
1.楼长10名,工资待遇东区500元/月,西区400元/月。
2.公寓值班员10名,工资待遇东区400元/月,西区300元/月。
3.公寓保洁员18名,工资待遇东区450元/月,西区350元/月。
三、水电管理与维修中心10人
1.水电维修工人10名,工资待遇400—600元/月。
四、校园绿化与卫生保洁中心35人
1.绿化工人2名,工资待遇500元/月。
2.西校区环境卫生保洁员5名,工资待遇450元/月。
3.西校区楼内保洁员8名,工资待遇350元/月。
4.东校区楼内卫生组长3名,工资待遇550元/月。
5.东校区楼内保洁员16名,工资待遇450元/月。
6.南校区楼内保洁员1名,工资待遇400元/月。
招聘条件:年龄18周岁以上,男不超过58周岁,女不超过55周岁,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能胜任所竟聘岗位的工作任务。
报名时间:2006年8月10日—8月18日。
报名地点:宿州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
报名要求:
1.报名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。
2.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发放的《计划生育证明》(18—49周岁)。
3.申报技术性岗位的相关技术证书及复印件。
4.特殊岗位要有学院正式职工做担保人。
注:本院正式职工直系亲属(配偶子女),城镇下岗职工招聘时优先考虑。
宿州学院后勤服务总公司
二○○六年八月九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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